江西:重点围绕光伏等重点行业领域 优先布局建设省碳计量中心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做好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按照自愿申请、统筹规划的原则推进建设,重点围绕电力、动力电池、铜材、陶瓷、稀土、钨、光伏、石化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布局建设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同一行业领域一般只规划1个江西省碳计量中心,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鼓励江西省具备领先技术优势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等提出筹建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申请,申请单位需做好全面调研,针对相关专业领域从行业现状及测试需求、现有优势及目标定位、能力提升及科研展望、资金保障及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具备可行性的可通过所在地设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汇报后,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筹建的由主承建方负责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请示函、申请书、建设方案等材料。
江西省碳计量中心一般在3年内完成筹建,最长不得超过5年,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掌握进展并调度推进落实。筹建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后,由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验收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评审,必要时同步开展现场核查。验收通过的,省市场监管局将复函正式批准成立江西省碳计量中心;验收未通过的,根据验收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省市场监管局可以撤销其筹建资格。
该意见自2026年7月16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协会,省计量测试学会,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江西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相关重点任务落实,夯实我省“双碳”领域的计量技术支撑,现就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扣省委、省政府“双碳”战略部署,围绕江西绿色转型、绿色发展需求,聚焦全省重点行业领域,依托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等,建设一批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加强碳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等科学研究,提升碳计量检定和校准能力,健全全省碳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为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预期目标提供坚实的计量技术服务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碳计量能力建设。聚焦重点行业,对国家已发布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加强对应碳计量标准装置的建设,提升皮带秤、气体流量计、元素分析仪、工业分析仪、煤中全硫测定仪等行业通用或专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对国家尚未发布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开展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碳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物质研究;衔接我省碳计量仪器或核心器件产业的需求,提升相关碳计量仪器测试评价能力;参与国家和区域组织的碳计量相关技术研究和计量比对,借鉴吸收先进的碳计量技术与管理经验,推动我省碳计量能力跨区域互认。
(二)开展碳计量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关键碳计量技术、关键参量的准确测量等研究攻关,重点开展碳计量方法学、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动态远程量值传递溯源、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区域综合能源利用、城市时空碳排放计量监测反演、重点行业和领域用能设施及系统碳排放计量测试、碳排放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相关研究,加快研究成果落地转化与应用。
(三)提升碳计量实测验证能力。搭建碳计量实测平台,完善低位发热量、水分、灰分、挥发分、碳含量、氢含量测定等化石能源计量实测能力,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实测能力。结合我省碳排放、碳核算、碳足迹管理需求,研究基于实测的碳排放因子获取方法。从我省重点行业中选取代表性企业进行碳排放实测,积累基于实测的背景数据库和排放因子,开展碳排放直测法与核算法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研究,为相关行业碳减排提供精准支撑。
(四)开展碳计量技术服务。紧跟国家推行碳计量审查工作步伐,为我省实施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提供专业支撑,推动排放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完善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需求,开展碳计量检定校准、碳计量诊断分析、碳计量体系完善、碳计量数据质量评价等技术服务,积极参与碳核查、碳足迹认证、碳监测等工作。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技术规范等信息资源,探索碳计量与标准、认证、合格评定等深度融合的综合服务模式,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专业化、多样化服务。
(五)强化计量数据应用。参与国家碳计量标准参考数据集建设及应用,提升碳计量数字化能力和水平。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数据的有效衔接和综合利用,选取重点行业企业建立覆盖碳源和碳汇的完整碳计量体系。开展碳计量数据质量分析评价、企业碳排放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数据溯源性和不确定性评价。充分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积极推动各领域、行业、区域、城市等多维度碳计量数据的互联互通,为政府监管、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可靠、准确的计量数据保障。
(六)培育碳计量专业人才。研究建立江西省碳计量智库,充分发挥外部专家优势,为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发展提供专业的建议。深化与中国计量大学、国家碳计量中心、江西省低碳发展研究中心等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创新理念的优秀人才,加强碳计量审查、碳排放监测等业务培训,培育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了解国家要求与行业需求的复合型碳计量人才队伍,提升全省碳计量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三、主要程序
(一)统一规划。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做好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按照自愿申请、统筹规划的原则推进建设,重点围绕电力、动力电池、铜材、陶瓷、稀土、钨、光伏、石化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布局建设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同一行业领域一般只规划1个江西省碳计量中心,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二)提出申请。鼓励我省具备领先技术优势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等提出筹建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申请,申请单位需做好全面调研,针对相关专业领域从行业现状及测试需求、现有优势及目标定位、能力提升及科研展望、资金保障及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具备可行性的可通过所在地设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汇报后,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筹建的由主承建方负责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请示函、申请书、建设方案等材料。
(三)批准筹建。申请筹建单位对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相关政策存在疑问的,可向省市场监管局具体咨询,省市场监管局将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其了解具体要求、完善建设方案等。收到申请筹建单位提交的正式申请材料后,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通过书面审查、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论证把关,对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正式批准筹建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对未通过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四)组织验收。江西省碳计量中心一般在3年内完成筹建,最长不得超过5年,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掌握进展并调度推进落实。筹建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后,由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验收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评审,必要时同步开展现场核查。验收通过的,省市场监管局将复函正式批准成立江西省碳计量中心;验收未通过的,根据验收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省市场监管局可以撤销其筹建资格。
(五)监督评价。省市场监管局对正式成立的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将加强后续监督管理,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或阶段性评价,重点检查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其围绕相关专业领域持续发挥碳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省市场监管局可以撤销其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计量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二)强化舆论引导,激发创建活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辖区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优势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筹建江西省碳计量中心,推动形成“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协同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注重总结,抓好示范带动。各江西省碳计量中心要加强工作总结归纳,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碳计量实践路径。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的推广,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还将支持申报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
本意见自2026年7月16日起施行。
【文字解读】《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双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助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省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6月15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2026年7月16日起实施。现将《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与目的意义
(一)起草背景。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要筹建一批碳计量中心,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与攻关”。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都对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夯实碳计量基础,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省级碳计量中心,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与攻关”。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行业向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等高碳行业扩展,亟需通过碳计量中心建设系统性解决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我省碳计量中心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申报筹建、验收、监督评价制度,推动碳计量中心规范有序发展。
(二)目的意义。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是我省完善碳计量体系、开展碳计量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系统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对碳计量中心建设方向、重点任务、申报筹建、验收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和系统部署,统筹推进全省碳计量中心建设布局,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推动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全流程建设标准和运行要求,健全建设、验收、监督评价闭环管理体系,有利于全面提升我省碳计量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建设江西碳计量中心对我省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有力措施,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意见》制定依据及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本《指导意见》主要依据《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发〔2025〕66号)、《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赣发〔2021〕28号)、《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24号)、《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赣市监计量〔2022〕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进行起草。
(二)起草过程。计量处按照“上下左右中”工作方法开展了调研,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方案》以及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西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赴山东、福建等地开展调研,学习碳计量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梳理明确《指导意见》的整体框架和基本编制思路,启动《指导意见》编制工作。还前往国网江西供服中心、九江、宜春等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企事业单位等,与一线从业者、企业负责人、监管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我省碳计量需求和技术优势。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了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以及省计量协会,省计量测试学会等单位的意见,还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形成现在的《指导意见(审议稿)》。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主要程序以及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构建了较完善的江西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制度框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指导意见》是以省委、省政府“双碳”战略为根本遵循,立足江西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明确了全省碳计量体系建设的核心方向与任务重点。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重点开展加强重点领域碳计量能力建设,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应用,提升碳计量实测验证能力,开展碳计量技术服务,强化碳计量数据应用,培育碳计量专业人才等6项工作。
(三)主要程序。明确了江西碳计量中心的建设布局和发展方向,规定了申报依托主体资质要求,系统规范了江西省碳计量中心的申报流程和要求、批准筹建程序、验收管理和监督评价全流程工作程序,细化申报材料、时限要求、评审标准以及后续监管举措,构建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江西碳计量中心建设和实施工作,把碳计量作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手段,并在加强示范推广、申报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提出具体要求。







